平水韵【二十七沁】(去)

韵部:二十七沁 | 声调:去 | 收字:39 字
依据:《平水韵》(原为金代刘渊《壬子新刊礼部韵略》,106韵,后世作格律诗押韵依据)

本页为「二十七沁」韵部全部 39 个常用字。写格律诗(绝句、律诗)押韵时,韵脚字须在同一韵部(二十七沁)内互押。点击下方「押韵检索」可查任意字所属韵部。

《平水韵》共 106 韵(上平 15、下平 15、上声 29、去声 30、入声 17),是近体诗押韵的通行标准。写作绝句、律诗时,韵脚字必须落在同一韵部,否则即为出韵。本页收录「二十七沁」韵部全部 39 个常用字,可按需查阅。初学建议:先掌握平仄与韵部概念,再按「首句可押可不押、偶句必押」的规则练习;写完后可用本站格律校验工具自查平仄与押韵,也可用押韵检索反查任意字的所属韵部。韵书之外,多读唐宋名篇体会用韵,是进步最快的途径。

二十七沁 韵常用字(39 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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