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水韵【十五删】(上平)

韵部:十五删 | 声调:上平 | 收字:62 字
依据:《平水韵》(原为金代刘渊《壬子新刊礼部韵略》,106韵,后世作格律诗押韵依据)

本页为「十五删」韵部全部 62 个常用字。写格律诗(绝句、律诗)押韵时,韵脚字须在同一韵部(十五删)内互押。点击下方「押韵检索」可查任意字所属韵部。

十五删 韵常用字(62 字)

🔍 押韵检索工具